陕西渭南:“一女多嫁”合同诈骗幕后惊现公职人员参与
系列报道二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许法官要求证明‘他儿是爸儿’疑偏袒和不作为。
法院执行要求证明‘他儿是爸儿’疑偏袒和不作为,收取的保证金养着他们
多次的庭审结果让受骗企业看到了希望,2023年9月21日,永恒公司向临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11月10日,案件分配到执行局许法官。
然而,案件2024年3月10日才被受理,5月13日,许法官通知谢俊、巨同锋进行谈话,要求谢俊、巨同锋提供拆除的废旧设备(堆放在镁厂院内的废铁)属于镁厂(张海涛、孙越夫妻)的财产,谢俊、巨同锋随后向许法官提供了镁厂2014年的会计年终《审计报告》遭拒。之后未见临渭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书就被终结本次执行。
许法官一盆冷水泼向强制执行申请人,要求被骗企业证明所购买拆除的废铁是涉事企业的,申请人提供的证明不予采纳,申请人怀疑执行局许法官存在严重的偏袒和不作为行为。
此事恰恰应证了张海涛说过的一句话。“渭南的公检法都会为我办事,就算官司赢了他们都会给搁置,因为他们吃的喝的用的都是我收你们的保证金,我养着他们。难道他们不为我办事吗。”
陕西渭南合同诈骗的法外地职能部门袒护疑云重重
夫妻演双簧“一女多家 ”实施合同诈骗,被骗企业多次向公、检、法、司、纪委以及巡视组反映都被以各种理由搪塞存在包庇和袒护行为,总的一句话被骗巨额财产是企业活该,渭南难道是合同诈骗的法外之地。
多部门伙同张海涛夫妻实施合同诈骗
签订协议的当日17点56分,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103641715748)陕西傲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傲丰公司)转款2万元,第二天谢俊又给傲丰公司转款198万元;时隔10天后的2021年1月4日谢俊再给傲丰公司转款200万元,两天后的2021年1月6日巨同锋给傲丰公司转款70万元和30万元,至此,永恒公司不仅按《拆迁协议》约定支付了安全保证金,又如期足额预付了货款。
可令被合同诈骗企业没有想到的是,施工期间张海涛不仅以各种理由阻挠正常施工,而且操纵渭南市环保部门于2021年1月11日责令停工整改。
对此,被骗企业耗资近20万元承建了环保设施,完成了喷淋工作,到同年7月底好不容易具备了环保验收条件,谁知张海涛竟然授意妻子孙越于同年7月1日与郑州新景云河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新景云河公司)签订了同样的协议,同年7月12日又与西安菲普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菲普特公司)签订了《拆迁设备让售合同》,新景云河公司、菲普特公司分别给张海涛指定账户转入500万元保证金和回购款。
本网调研员相续给渭南纪委、临渭区人民和渭南市政务服务热线反馈渭南市发改委公职人员张海涛“一女多嫁”合同诈骗导致众多企业被骗巨额财产,至今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本网将继续关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许法官要求证明‘他儿是爸儿’疑偏袒和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