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毓文与被执行人张晨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2019)晋0405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标的25000元)。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0)晋0405执66号
被执行人:张晨阳,男,1976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长治市屯留区麟绛街道西贾村第2组073号,身份证号:14042419760715****。
提供被执行人张晨阳的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实际控制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现金奖励10%给举报人。
举报电话:0355-7521813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